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8日讯日前,国家林业局公布了27家全国第二批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考核合格单位名单,浙江省林科院名列其中。浙江省林科院于2011年4月被国家林业局批准为第二批全国林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,并于今年4月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的试点考核。作为浙江省林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实施单位,林科院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工作,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科技人员绩效考核体系,加大知识产权援助经费,1985年至2010年,专利申请量列国内同级别科研院所第1名。
试点工作开展以来,更是进一步强化了这项工作,出台相关制度,在知识产权申报、保护、奖励方面取得较快进展,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大幅提升。3年来,共申请专利67项,其中发明专利45项,获得授权专利55项,其中发明专利36项,专利授权数量呈上升趋势。在林产化工、生物技术、竹类研究、森林食品等领域的一批专利成功实施了技术转让,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下一步在加大专利申请的同时,需要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的实施许可、转化和应用,更好服务于森林浙江和两美浙江建设。
(浙江省林业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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